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2〕38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吉州区钓源乡村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EPC+O)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备案、预算编制、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运维、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主要为吉州区钓源乡村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85.25平方米。总投资约7200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7人,其中招标方代表2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吉州区发改委、吉州区住建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甲级F136000328)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