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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福房产成功竞拍安福县小康路北侧优质居住地块【DDP2021014】

2021-06-25 15:34:14  来源:吉安房产网  点击()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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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2021014安福县小康路北侧地块 

地块位置:安福县小康路北侧

地块面积:3730.02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可配套建设不高于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建筑)

土地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容积率(FAR):FAR≤1.8

建筑密度(D):D≤30%

绿地率(GAR):GAR≥30%

起始价:1209万元

成交价:1216万元(楼面价:1811元/㎡起)

竞得人:安福县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竞价成交时间2021-06-25 11:06:18

网上交易系统:(http://jxgtjy.jxsggzy.cn/);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1、税费事项:受让人必须如期足额交纳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契税以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所产生一切税费。

2、开发要求:1.受让人竞得该地块后,除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外还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另行按照村组提供的7.83亩土地面积一次性支付土地价款1268.46万元(参照2018年县政府收储留用地指导价162万元/亩标准)至平都镇人民政府指定的账户后,再由平都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拨付至罗家村一组。2.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该地块为合作开发模式,留用地总面积为7.83亩,其中本次拍卖出让地块面积为5.595亩,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剩余的2.235亩已修建为公共道路用地,不纳入本次拍卖出让范围,具体面积以规划为准。3.为确保该宗预留地开发,解决失地农民的住房、养老失业等问题,各竞买申请人在申请参加该宗地拍卖出让前必须认同该宗地合作开发协议书所列条款,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须与平都镇罗家村一组签订该宗地的《合作开发协议书》。4.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开发建设,并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出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好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须同步编制配建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整体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设计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整,如确需调整,须报经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否则作违约处理,出让人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5.地块内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不宜设置在地下和3层及以上楼层;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受让人负责出资对以上两个配建设施出具施工图纸,报县政府同意后按图施工,配建项目要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6.特别提醒:该地块具体开发要求按照《安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福县小康路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安府字[2021]59号)文件的内容执行(请各位竞买人详阅)。

规划设计:

宗地图:

政府批复:

合作开发协议:

地块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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