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2020023】安福县城北西片区纵一路西侧地块;
地块位置:安福县城北西片区纵一路西侧;
地块面积:41182.13平方米;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可配套建设不高于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建筑);
土地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容积率(FAR):FAR≤2.6;
建筑密度(D):D<28%;
绿地率(GAR):GAR≥30%;
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
起始价:15568万元;
成交价:24918.0万元;(楼面价:2327元/㎡,溢价率:60.06%)
竞得人:江西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成交时间:2020-12-02 12:53:47
其他说明情况:
1、税费事项:受让人必须如期足额交纳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契税以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所产生一切税费。
2、开发要求:(1)本地块南部可配套建设不高于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建筑,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开发建设,并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出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好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须同步编制配建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小区幼儿园整体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地块的建筑外立面及高度控制还应符合安福县城北西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和安福县城北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0796-7626316)。设计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整,如确需调整,须报经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否则作违约处理,出让人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地块内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不宜设置在地下和3层及以上楼层;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在本地块东南角按12个班规模(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配建幼儿园;按1.2车位/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本地块必须建设地下停车场,四层以上建筑必须设电梯,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子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受让人负责出资对以上三个配建设施出具施工图纸,报县政府同意后按图施工,配建项目要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受让人如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必须在安福县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方可进行建设。
(4)特别提醒:该地块具体开发要求按照《安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福县城北西片区纵一路西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安府字[2020]168号)文件的内容执行(请各位竞买人详阅)。
3、因全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交易服务费征收方式变更为缴款码缴费。请竞得入选人于竞价结束后即与安福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电话联系,持我局提供的缴款码缴纳交易服务费。请勿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交易服务费缴费通知书账号直接交费!联系电话:0796–7624380。
地块位置:
地块现场图片:
批复文件:
规划文件:
宗地图:
政府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