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新圩公立幼儿园市政改造及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新圩中心小学
二、工程名称:青原区新圩公立幼儿园市政改造及教学楼建设工程
三、工程概况:市政改造及教学楼建设工程。
四、工程地点:吉安市青原区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工程造价:约676.42万元
七、建设工期: 日历天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
九、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全部到位。
十、投标企业报名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叁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2、拟派注册建造师要求: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拟派建造师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一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一名。“三大员”均应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社保证明: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以上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应提供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和证明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且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8.2 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或“四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人非建造师或“四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委托人为拟派建造师或“四大员”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8.3 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精简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的通知”:
8.3.1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并接受交易中心人员入场的检测,《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8.3.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只派1名人员到场、招标代理机构最多派3人,进入开标现场后人员应自觉保持合理间隔距离。
8.3.3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中本地专家。评标专家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且保持合理间隔距离,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独立完成评审。
9、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 月25 日9:30前
2. 开标时间:2020年 11月25 日9:30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
十五、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新圩中心小学
联系人: 李光耀 联系电话:138796621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电话:15970209996
二O二O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