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A2020012】吉州大道以东,鹭洲西路以南,石阳路以西,阳明西路以北(阳明山棚改)地块
地块位置:吉州大道以东,鹭洲西路以南,石阳路以西,阳明西路以北(阳明山棚改);吉州大道以东,鹭洲西路以南,石阳路以西,阳明西路以北;
地块面积:158.1555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配套商业);
土地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规划为小区配套的商业用地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
容积率(FAR):A地块:1.0<容积率≤2.75;B地块:1.0<容积率≤2.6;C地块:1.0<容积率≤2.1;
建筑密度(D):A地块:≤22%;B地块:≤15%;C地块:≤18%;
绿地率(GAR): A地块:≥20%;B地块:≥30%;C地块:≥30%;
竞买保证金:6390万元 ;
起始价:202万元/亩;
成交价:335万元/亩 (合计52982.0925万元);
楼面价:1828元/㎡起;溢价率:65.84%
最高出价人:江西谦盛置业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0-07-08 12:11:21
1、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05437㎡(约158.1555亩),其中净用地面积94680㎡(A地块12751㎡,B地块37854㎡,C地块44075㎡),城市道路面积10757㎡。按净用地面积计算规划技术指标;城市道路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配建后城市道路用地无偿移交给市政府,产权及使用权归市政府所有。
2、设置以下出让条件:
(1)竞得人须严格按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房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配建安置房及配套用房总栋数12栋,总面积为129301.12㎡,总套数1112套(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配建的安置房由市房管局统一回购,回购价200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在C地块临阳明西路建筑底层设置的拆迁还建商业建筑面积700㎡由土地竞得人无偿提供。
(2)本项目安置房规划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勘察费用合计483.2万元由竞得人承担,并在签订安置房建设回购协议书7日内缴入市棚改办指定的财政账户。
(3)安置房回购款在全部安置房桩基完工时支付10%,在地下室主体工程完工时支付至30%,在全部安置房主体工程完工时支付至60%,全部安置房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支付至80%,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其余5%在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4)全部安置房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申请办理地块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竞得人不得在建设过程中将所涉需回购的安置房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
(5) 安置房须接通水、电、天然气,安装入户防盗门和铝合金窗或塑钢窗, 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2个月内完成全部安置房单体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逾期交付按16元/㎡/月×未交付安置房面积×逾期月份向市房管局缴纳逾期费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支付)。
(6)竞得人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市房管局签订安置房建设回购协议书,关于安置建设和回购相关事宜详见该协议书。
(7)项目配建的安置房部分建设过程中所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经营性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商品房部分建设所涉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3、以人民币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以外币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转作土地出让合同定金,合同定金按成交价款的20%确定。本须知及成交确认书(格式文本)中与本条款不符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4、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交纳
宗地图:
红线图:
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