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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经开区金庐陵·金鸡湖畔房地产项目招标公告

2020-03-16 19:15:13  来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点击()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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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经开区金庐陵·金鸡湖畔房地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井开建招字【2020】EPC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冈山经开区金庐陵·金鸡湖畔房地产项目 已由 井开经科字【2019】10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吉安市井开区银庐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经开区梅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住宅楼、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地下室及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电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年(2020 年 5 月—2023 年 4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或规划条件通知书为依据进行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含图审报告后期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费、人防设计等。

(2)采购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内容。

(3)施工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外埠来赣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外埠来赣投标人(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提供)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相关房屋建筑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单位须提供“(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者培训证书),拟派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本次拟派设计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3名、质量员2名、安全员3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在单位连续近6个月社保(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当月)。

(6)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投标人近3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8)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建设项目法人承诺函”(具体详见其他材料)。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原件不需密封,另行入袋装好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及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文件资料均将被拒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0年 3月 15 日至2020 年 4 月 14 日,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1)各投标人以转帐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生成的虚拟子帐户中,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17: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③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杨工18179120765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的,根据吉市管办字【2019】7号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必须能够通过互联网查询(无需授权),即可在相关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当众展示并予以确认,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应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提交的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有体现。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吉安市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1标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名称:吉安市井开区银庐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807065399

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9.2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18179657879

地址:吉州区吉福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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