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编号 | DDA2019006 | 出让方式 | 拍卖 |
地块名称 | 高铁站前新区控规玉带河水系以东,前进大道以西,广场南路以北地块 | 报价方式 | 按单价 |
地块位置 | 高铁站前新区控规玉带河水系以东,前进大道以西,广场南路以北地块;玉带河水系以东,前进大道以西,广场南路以北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228.272亩 | 竞买保证金 | 6000万元 |
土地用途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详见规划条件) | 起始价 | 87万元/亩 |
出让年限 | 40年 | 加价幅度 | 1万元/亩 |
容积率(FAR) | A1地块≤5.0、A2地块≤5.0、B地块≤6.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43550.66667 |
建筑系数(S) | A1地块≤35%、A2地块≤50%、B地块≤35% | 拍卖开始时间 | 2019-3-27 10:00 |
绿地率(GAR) | GAR≥15% |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一、本地块土地出让面积:152182㎡,其中,净用地面积107451㎡,( A1地块面积21280㎡,A2地块面积52695㎡,B地块面积33476㎡。A1地块:以服务型公寓为主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2地块:以商业、办公、服务型公寓为主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地块:以宾馆、服务型公寓、办公为主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广场北路、阳明西路、前进大道路段及阳明路两侧绿化带用地面积44731㎡不核发土地使用权证;道路段及其下穿工程由竞得人出资配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使用权和产权属市政府所有;阳明路两侧绿化带按照阳明路整体绿化效果由竞得人出资统一配建。具体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吉市建规业字〔2019〕2号规划条件。二、本项目(五指峰建筑群项目)须严格按照市规委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主要包括5个主要单体建筑,在A1地块规划建设一幢总部经济大楼(含电子企业办公、商务办公、金融中心),在A2地块规划建设一幢科创中心(含电子研发中心、商务休闲娱乐)和一幢人才公寓(含商务酒店、人才公寓),在B地块规划建设一幢星级酒店(含四星级酒店、公寓式酒楼)和一幢商务写字楼;同时,按照人防及公共停车场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地下室和停车场。在此基础上,设置以下出让条件:1、鉴于“五指峰”建筑群为我市高铁新区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土地竞得人根据使用要求和功能布局需对已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微调,须报市城规委批准,主要规划指标不变;其中科创中心与星级酒店建筑内部装修方案须报吉安市高铁站前新区项目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审定。2、星级酒店的建设定位为国家标准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品牌酒店,建设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四星级品牌酒店以上(含四星级)的要求;经营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四星级品牌酒店以上(含四星级)的标准,经营业绩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考核。3、星级酒店、科创中心运营方案必须报市政府审批,并接受吉安市高铁站前新区项目推进指挥部办公室监管。三、项目建设所涉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相关政策执行。四、以人民币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合同定金,若竞买保证金高于成交价款的20%,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确定。五、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个月内交纳。本须知中与本条款不符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本宗地出让人为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77号,本须知中与本条不符的,以本条说明为准 |
地块现场图:
地块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