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编号 | DDA2018041-1 | 出让方式 | 拍卖 |
地块名称 | 青原区平安路以东、水运二路以南、青原大道以西、水运一路以北地块 | 报价方式 | 按单价 |
地块位置 | 青原区平安路以东、水运二路以南、青原大道以西、水运一路以北地块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188.8245亩 | 竞买保证金 | 5700万元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临水运二路设置商业、社会停车场、社区综合用房) | 起始价 | 100万元/亩 |
出让年限 | 70年(规划为小区配套的商业用地40年) | 加价幅度 | 1万元/亩 |
容积率(FAR) | 1.0<FAR≤2.34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9/1/17 16:00 |
建筑密度(D) | D≤20% | 拍卖开始时间 | 2019/1/18 10:30 |
绿地率(GAR) | GAR≥30% | ||
高出价人 | 吉安市圣悦置业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186万元/亩 | ||
网上交易结束时间 | 2019/1/18 |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1、该地块为商品房配建安置房用地,附带经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拍卖出让,设置以下出让条件:(1)由青原区政府回购住宅建筑面积181177㎡(1#—11#楼,顶层8058㎡除外),回购价为370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建筑面积以符合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报告为准。(2)受让人无偿提供A地块内幼儿园6300㎡,C地块内社区服务用房及养老服务用房4800㎡、物管用房约1168㎡、垃圾中转站及公厕200㎡(达到使用标准)、地下停车位200个(以实测面积为准,不得减少),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青原区政府。(3)受让人在全部安置房封顶后才能申请地块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在建设过程中将所涉需回购的安置房进行抵押。(4)受让人可先行销售该地块商业部分的70%,剩余30%须待商业形成一定规模(商户入驻率达到该地块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的60%以上),且项目竣工验收满三年后方可出售。(5)受让人在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青原区滨江大道路堤结合北延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青原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签订该地块《项目建设和回购协议书》。在签订《项目建设和回购协议书》后7日内缴纳安置房回购总价款10%的建设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该保证金在出具全部安置房基础(±0.000以下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后全部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其它项目建设和安置房回购事宜详见《项目建设和回购协议书》。2规划建设要求详见《青原区平安路以东、水运二路以南、青原大道以西、水运一路以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吉市建规业字〔2018〕41号)3、以人民币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合同定金,若竞买保证金高于成交价款的20%,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确定。4、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个月内交纳。本须知中与本条款不符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
地块现场图:
地块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