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编号 | DDA2018044 | 出让方式 | 拍卖 |
地块名称 | 青原区芫下社区堤前村城中村改造1#地块 | 报价方式 | 按单价 |
地块位置 | 青原区芫下社区堤前村城中村改造1#地块;东井冈路以东,芫下社区以南,正气路以西,中医院以北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32.442亩 | 竞买保证金 | 1650万元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起始价 | 170万元/亩 |
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70年(规划为小区配套的商业用地40年) | 加价幅度 | 1万元/亩 |
容积率(FAR) | 1.0<FAR≤2.45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9-1-8 16:00 |
建筑密度(D) | D≤15.88% | 拍卖开始时间 | 2019-1-9 10:00 |
绿地率(GAR) | GAR≥32% | ||
高出价人 | 吉安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 | ||
成交价 | 270万元/亩 | ||
网上交易结束时间 | 2019-1-9 |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1、该地块为商品房配建安置房用地,设置以下出让条件:(1)受让人须按青原区人民政府提供的经市政府批准的该地块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开发建设,并且同步实施配套项目的市政、园林绿化建设。青原区人民政府在土地拍卖出让后7日内将通过评审的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移交给土地受让人。(2)青原区人民政府有偿回购建筑面积61030 ㎡,回购价为3800元/㎡(含税综合单价),其中回购住宅面积47860㎡(具体房源:1#楼、2#楼、3#楼全回购;5#楼、6#楼、7#楼只回购第1层,第2至第6层不回购),回购地下室建筑面积13170㎡。建筑面积以市房管局出具的实测报告为准。(3)受让人在全部安置房封顶后才能申请地块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在建设过程中将所涉需回购的安置房进行抵押。(4)受让人在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青原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和回购协议书》,并且在签订《项目建设和回购协议书》后7日内缴纳安置房回购总价款5%的建设履约保证金(不计取利息)。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安置房地下室土方工程完成时返还40%,桩基工程完成时返还60%。关于项目建设和回购等其它事宜详见《项目建设和回购协议书》。2、地块内东北角配建用地面积1279㎡的绿化小游园 ,应做专项设计报市园林主管部门审定要求,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至当地园林部门。该绿化小游园属于城市开放空间不得设置围墙。其它规划建设要求详见《青原区芫下社区堤前村城中村改造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吉市建规业字〔2018〕47号)及其用地规划红线图。3、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合同定金,若竞买保证金高于成交价款的20%,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确定。4、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个月内交纳。本须知中与本条款不符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
地块现场图:
地块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