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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1.903亿元,近41058.35平方米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地块

2018-12-19 11:19:23  来源:吉安房产网  点击()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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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有近41058.35平方米大盘,成交价1.903亿的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位于芙蓉镇光明加油站东侧(光明村万泰公路东侧)。
地块编号 DDM2018008(光明村加油站东侧) 出让方式 拍卖
地块名称 DDM2018008地块 报价方式 按单价
地块位置 芙蓉镇光明加油站东侧(光明村万泰公路东侧) 审核方式 资格后审
地块面积 41058.35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 8500万元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起始价 19000万元
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加价幅度 30万元
容积率(FAR) 1.0<FAR≤2.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12/17 16:30
建筑密度(D D≤35% 拍卖开始时间 2018/12/18 9:40
绿地率(GAR) GAR≥30%
高出价人 江西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 19030万元
网上交易结束时间 2018/12/18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1、其它规划设计条件详见万府字〔2018〕87号; 2、受让人应当按照本次交易出让文件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三年内受让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万安县境内土地竞买活动; 3、本次出让以地块现状进行出让,竞买人在竞买前须到地块现场详细查看地块现状,务必对地块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全面知晓地块的情况,接受地块现状(包括瑕疵)及本次出让活动所有规定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地块面积的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4、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时不论是否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竞得宗地后,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土地成交之日起90日内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单独申请的,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联合申请的,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交易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五款内容与本条款说明不符的,以本条款为准; 5、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如需提前开工建设,需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在经得出让人同意后可提前动工建设;如竞得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按违约处理,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出让地块现场图:出让地块现场图-吉安房产网出让地块现场图-吉安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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