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编号 | DDA2018016 | 出让方式 | 拍卖 |
地块名称 | 吉安砖瓦厂地块 | 报价方式 | 按单价 |
地块位置 | 位于古南大道以东,18.0M规划路以南,15.0M规划路以西,福临路以北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71.619亩 | 竞买保证金 | 6500万元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起始价 | 300万元/亩 |
出让年限 | 70年(规划为小区配套的商业用地40年) | 加价幅度 | 1万元/亩 |
容积率(FAR) | 1.0<FAR≤1.8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8/6/21 16:00 |
建筑密度(D) | D≤20% | 拍卖开始时间 | 2018/6/22 10:00 |
绿地率(GAR) | GAR≥35% | ||
高出价人 | 南昌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565万元/亩 | ||
网上交易结束时间 | 2018/6/22 |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1该地块为商品房配建安置房、公租房用地,出让时设置如下出让条件:(1)竞得人必须提供32套总面积3460平方米的安置房用于砖瓦厂拆迁农户安置,由拆迁安置农户自行出资购买,其中:140平方米户型6套,120平方米户型12套,90平方米户型10套,70平方米户型4套。每户安置户享受农房拆迁安置面积内1430元/平方米的单价,农房拆迁安置总面积为3420.29平方米,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2)竞得人凭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的选房安置确认通知书,办理拆迁安置户选房、购房、交房手续。安置房销售款在安置房购房时由安置户予以支付。(3)拆迁安置房需在期内优先建设,安置房在该地块东边建设的住宅楼内成单元提供,安置房户型及面积在建筑设计图审前应征得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意见。(4)自成交之日起30个月内交付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安置房,逾期每天以安置房购房款的千分之二收取罚金。2、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合同定金,若竞买保证金高于成交价款的20%,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确定。3、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个月内交纳。本须知中与本条款不符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4、其它规划及配建要求详见《吉安原砖瓦厂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吉市建规业字【2018】3号)、《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合同》及《安置房回购协议书》。5、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吉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吉安市房管局签订《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合同》、与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中心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书》 |
地块现场图: